代理商是一个“古老”的词语了,那代理到底代理的是什么?
1、代理上游的“产品”。
(销售的权利)
2、代理上游的“品牌”。
(影响的作用)
3、代理上游的“客户”。
(归属的感觉)
4、代理上游的“责任”。
(名利共同体)
5、代理上游的创新。
(合理化建议)
代理商不仅仅是一种权利,更是一种义务!
现代商业社会,之所以,代理商夭折较多,就是因为只有人要权益,却无人尽义务!
取代代理商模式的三个趋势方案:
1、联合创始人方案。
2、联盟经营的方案。
3、化资转股的方案。
营销是要与时俱进的,一个案例不足以代表“商业模式”,唯有可衍生的策略才叫商业模式!
一个老板绝对不是听几个“营销案例”就可以拯救自己的企业的!拿如何做呢?
途径是唯一的:
掌握营销的原理。正所谓“知其然,知其所以然”!
营销唯有:
“明原理、懂道理、知条理”方能自我策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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